2015-12-06

2016年中国钢铁或有新“变”!

  2015年已悄无声息的接近尾声,2016年正朝我们走来。对于整个钢铁行业来说,又是艰难的一年,钢价持续大幅下跌,普钢绝对价格从年初 3022.9元/吨下跌至2035.83元/吨,跌幅为32.65%,矿价同样以较大的跌幅向下俯冲,进口矿价格从年初71.25美元/干吨跌至44美元 /干吨,跌幅为38.25%。

  伴随着钢价的持续下行,钢厂盈利水平大幅下降,尤其是内陆钢厂,亏损面积不断增大。根据中钢协统计的62家钢铁生产企业的数据显示,2015年 10月份整体亏损115.58亿元,月环比增亏24.89亿元;其中钢材业务亏损114.45亿元,月环比减亏36.47亿;1-10月整体累计亏损 351.07亿元,同比由盈利147.75亿元转为亏损;其中钢材业务累计亏损461.28亿元,同比由盈利25.58亿元转为亏损。面对寒冷的钢铁行 业,我们将何去何从?是转型升级?还是继续煎熬?笔者将结合目前国内实际情况,总结如下箴言。

1、加快兼并重组步伐,不断提高钢铁行业集中度。

  《冶金工业“十五”规划》要求,2005年钢铁行业集中度提高到80%以上。实际上,中国钢铁产业2013和2014年前10位钢铁企业钢产量 占总量分别为36.23%和35.66%,产业集中度明显较低。而日本产业集中度高达75%以上,欧盟为72%以上,美国为61%。

  数据显示,2014年,我国钢铁产量达到8.2亿吨,占世界钢铁总产量的二分之一左右,已经是名副其实的钢铁大国,但尽管我国钢产量位居世界第 一,却没有规模和技术等均达到世界一流的大企业,这与中国钢铁产业集中度低有很大关系。产业集中度低不利于行业资源优化配置、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作用的发 挥、不利于增强中国钢铁企业在国际上的话语权。

  为此,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十分有必要,兼并重组是关键。而兼并重组要取得理想的效果,必须跨越3个障碍:

  ①必须坚持市场准入和监管的统一,市场规则的公平开放透明;

  ②要明确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,合理划定股权比例,消除中小民间资本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顾虑;

  ③国有企业要淡化行政化,民企要弱化管理家族化,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、规范管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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